入馆须知
1.本院读者凭学生证、工作证或借阅证方可进馆,非本院读者凭单位或本人有效证件方可进馆。
2.进馆人员应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及带钉鞋进馆。
3.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破坏、移动消防保安设施。
4.保持馆内安静、清洁,任何人不得在馆内嬉戏、打闹、喧哗,严禁在馆内随地乱吐口香糖、泡泡糖,不准随地吐痰、 乱丢果皮和纸屑等杂物。
5.读者应爱护馆内公物及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上涂沫、刻画和蹬踩。
6.携带大型物品入馆者,需经馆领导批准方可入馆。从馆内携带大型物品出馆需经办理“出门证”方可携带物品出馆。
7.读者要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8 . 对违反本馆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于处罚。
9.读者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协助本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读者对本馆工作人员及本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随时向本馆有关部门反映,以便改进工作,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