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全面建设清廉学校,完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警示教育实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构建警示教育体系为抓手,以打造“清廉务实的干部队伍”为重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功能,以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推动集团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二条 坚持统筹谋划,把警示教育工作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按需施教,分层分岗施教,既扩大教育覆盖面,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又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少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坚持贴近实际,经常性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使警示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坚持完善制度,按照思想教育与工作管理相结合、道德修养与行为规范相结合、自我约束与组织监督相结合的要求,构建良好的警示教育机制,提升警示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 警示教育的功能
第三条 警示教育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重要一环,是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方式。警示教育的功能主要是为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利用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例真实直观、生动形象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到既释放惩的震慑,也发挥治的功能,促使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守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第三章 警示教育的形式
第四条 警示教育的主要形式有: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件曝光通报、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节点廉洁提醒、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廉政教育网络专栏等。
第四章 警示教育的实施
第五条 集团党委要把警示教育工作纳入集团党政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要求。集团纪委要将警示教育工作纳入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动落实。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集团党委的工作部署,将警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总体安排。
第六条 坚持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集团党委要利用部署任务、总结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时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坚持警钟长鸣;集团纪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经常性对全院党员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办好廉政教育网络专栏,通过正反两方面、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各党总支、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第七条 重要节点廉洁提醒。集团纪委在重要节点前,在全院范围内发布廉洁提醒。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集团纪委要求,教育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戒奢从简、拒腐崇廉,确保廉洁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 开展廉政警示谈话。集团党委、纪委要根据工作需要对各级党组织、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进行廉政工作谈话;针对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其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针对工作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警示谈话,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第九条 加大案件查处通报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曝光。
第十条 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凡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集团党委及相关党总支、党支部要在案件作出处理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警示教育。要深刻剖析反思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全体党员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汲取教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自觉性。
第五章 警示教育的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各级党组织要将警示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总体部署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要带头接受警示教育,而且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强化考核机制。要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必须将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活动开展,教育内容、方法、实效等情况纳入报告,接受考评,推动警示教育任务落实落地。
第十三条 加强跟踪督导。集团纪委要对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安排专人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谈心谈话走过场,问题查摆不具体,准备工作不充分的,要责成重开。
第十四条 加强监督督查。集团纪委要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警示教育工作情况的监督督查,深入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查找警示教育薄弱环节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对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纪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