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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   来源:   点击量:

关于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在全院上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我院广大共青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团员教育及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争创先进集体、争创先进个人

二、工作安排

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时间从2018322-----420日,共分四个阶段:

()学习教育阶段。以团员教育为中心,唤醒团员先进意识,学习各项团的基本知识及《团章》,明确作为一名合格团员的基本要求,全面提升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得团员成长进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

(二)实践教育阶段。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团支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及主题团日活动,以进一步巩固学习效果,深化和提高认识。

(三)民主评议阶段。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对团员逐个评议。

分三个步骤进行:

1、团员自我评议。每位团员要认真回顾自己一年来在思想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工作和在团内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总结和肯定自己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不足与缺点,并作出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

个人总结材料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能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钻研专业知识、勤奋学习,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能否认真加强自身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和和谐校园的建设;

4)能否认真遵守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否同各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能否认真学习《团章》,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6)能否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2、民主评议团员。团支部委员会先对每位团员个人总结材料进行初审,全部合格后召开支部大会以团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要求参加评议的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根据其表现和总结进行评议,肯定其成绩,指出其不足。

3、综合评价团员。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团员个人自评、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的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分别评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三个等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与“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有机结合,在评议中要把最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评定结果必须经团支部大会通过,所有团支部的评议结果需填写《2017年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汇总表》(见附件2)后,由团总支审核通过后填写2017年度团总支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汇总表》(见附件3)于328日前统一上报院团委。17级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15%16级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10%。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总支、团支部各推荐1名。

(四)表彰和组织处理阶段。优秀团员(干)须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推荐,团总支审核后上报院团委批准,并在“五四”期间予以表彰。未严格按照评议程序产生出的优秀团员(干)视为无效,并取消该支部参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资格。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结束后,团支部要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对于不合格的团员,要暂缓注册。 

三、工作相关要求

1、认真贯彻实事求是,严格要求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对团员坚持正面教育,对于评议出的不合格团员,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进行教育。对那些违反团的纪律,不接受帮助教育的和拒不参加团组织活动的不合格团员,要严格执行《团章》有关规定,按照组织程序酌情给予团规、团纪处理。     

2、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有详细的计划和明确的日程表,有过程,有记录。各团总支负责人要深入所属的各支部,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指导,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将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情况及时向院团委进行反馈。

3、全体团干部要认真履行团干部的职责,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在活动中起到好的带头和表率作用。

4、院团委将对各总支、支部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团组织和团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