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和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组织生活会主要根据本系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3.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主题、方案和召开日期确定后,须提前一周通知应到会人员,并报上级党总支审核把关,党总支届时派专人参加会议,并指导点评。组织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4.组织生活会方案确定并下发后,党支部要做到“三必谈”: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必谈,党员之间要互相谈。谈心谈话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问题和不足,同时主动征求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同时党支部要与团员青年、职工群众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团员青年、职工群众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
5.党内谈心谈话和党外征求意见结束之后,党支部全体党员要对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中央八项规定,廉洁从政“六个不准”、党章党规党纪和党内外意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查找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并起草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
6.组织生活会要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锤炼全过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原则,由支部书记首先剖析支部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其他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工作摆进去,剖析问题和不足并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最终达到团结批评_团结的目的。
7.对组织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8.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组织生活会后15天内,将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复印件)、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集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