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是集团设置的一级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现有职工7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以下干部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
工作职能
计划财务处是集团的一级财务管理机构,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各项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集团发展建设规划,制定集团的收入分配政策和经费分配方案,统一编制集团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3、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集团各类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控和管理。
4、依法组织集团收入,做好收费项目申报、学费等收缴和管理工作,积极为集团发展建设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和调度集团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做好各类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集团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上报财务报表。
6、负责集团各类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发放,以及各类学生奖助学金等发放。
7、负责集团纳税申报工作,计算、统计相关纳税数据,填制各类报表,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8、负责集团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业操守、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廉洁、高效的财会工作队伍。
9、配合集团资产处做好集团各类资产的管理工作。
10、对集团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院领导汇报财务情况,为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11、配合财政、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12、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和保密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