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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便字【202139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我院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二、评审范围:2021-2022学年经集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及金额:一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半年),二等国家助学金1650元(半年),三等国家助学金1300元(半年);

四、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院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共拨款395.66万元,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院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9人,奖励金额7.2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62人,资助资助131万元;剩余257.46万元全部用于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以每个指标1650元为标准,可分配1560个助学金名额,将根据各系学生人数按相同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序号

系别

学生人数

名额

1

旅游管理系

624

128

2

酒店管理系

729

136

3

旅游文化与艺术系

951

180

4

旅游外语系

229

46

5

国际贸易系

636

129

6

经济管理系

358

72

7

计算机科学系

1567

320

8

成人教育集团

770

36

合计

5864

1560

五、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认定为特殊性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民政特困救助、残疾、孤儿、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等七类学生要做到国家助学金全覆盖;

2、对认定为突发性困难学生,各系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资助,对于因水灾或家庭重大突发意外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资助;

3、根据(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精神要求,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650元,此类学生的国家助学金集团已全部报送省教育厅,将由国家统一进行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

4、各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定,成立评议小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占用学生的助学金做好评定过程及结果的公示工作,完整保留评定过程材料,存放各系。

5、2019级学生统一采用建设银行卡发放国家助学金,2020级、2021级学生统一采用工商银行卡发放国家助学金,请各系务必提供准确的学生银行卡号。

所需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书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1);

3、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专科生)》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2纸质版需系主任、系书记共同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4、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12月9日前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专科生)

附件32021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部)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