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晋教财函【2020】10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中央下发我院的重点保障学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孤儿、残疾、特殊供养)和2019年秋季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给予每人300元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如在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51-7973221。
附件:疫情期间重点保障及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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