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资助范围: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本系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各系名额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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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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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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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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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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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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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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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与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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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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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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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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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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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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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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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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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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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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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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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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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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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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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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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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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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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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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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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需材料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并参照“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填写。
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系书记、系主任共同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3、国家奖学金申请书一份、学生本人2020-2021学年成绩单一份(需加盖系部公章)、学生本人2020-2021学年成绩排名一份(需加盖系部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要求
1、各系务必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系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占用学生的奖学金。
3、所有学生奖学金统一使用建设银行卡发放,请各系务必提供准确的学生银行卡号。
咨询电话: 0351-7973221
监督电话: 0351-7978552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