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党团建设
  •   >   组织建设
  •   >   正文
  • 党团建设

    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9-02-10    浏览次数: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三、党课制度

    1、党课制度是以讲课为主要形式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一种制度。

    2、党课教育,党支部每季至少进行一次。

    3、党课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现行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员思想品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4、加强党课教育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基层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阶段党课教育计划。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6、不断丰富创新党课教育形式。避免党课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质量不高的问题,除集中上大课的基本形式外,可采用举办短期培训、利用现代视听设备开办讲座、组织专题研讨会等形式进行。


    四、主题党日制度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适应师生精神需求和接受方式的新变化,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运用主题教育、讨论交流、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富有时代特色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归属感,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相互促进。

    每年“七一”等重大节庆日,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覆盖支部全体党员,每名党员要按时参加活动。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及时教育帮助、促其转化,仍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七、谈心谈话制度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集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许坦东街29号    邮编:030031   联系电话:0351-7978759

    版权所有: 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旅游管理系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 ICP备13004164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