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应急车辆管理,提高应急车辆状况,依据有关应急车辆管理制度并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集团应急车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坚持“统一调度,定向服务”的原则。
2.集团应急车辆应按派车单出车,用车部门不得利用车辆进行与应急救援无关的事情。
3.应急车辆派车单需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其他原因使用应急车辆需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4.应急车辆行使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5.司机在值班前,要认真检查所驾驶的车辆,确保车辆完好和能正常行驶。
6.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调派。
7.值班期间严禁司机饮酒及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出车驾驶,严禁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8.车辆完成任务后,要按指定地点停放。
本制度由后勤管理处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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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派车单
日 期: 年 月 日 编号: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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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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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
| 起 止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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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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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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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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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情况 | 驾驶员: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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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急车辆使用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审批,其他车辆使用需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2、派车单请交至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