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关于开展全院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晋教后勤〔2018〕25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在全院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具体”等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院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内容及督查责任分工
1、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市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认真部署和落实了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检查本部门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科学有效;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督查牵头部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2、日常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本部门内各部位、各场所是否建立和严格落实“责任人日查、部门周查、部门月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否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部位每个房间的设备、器材、物品是否逐个登记造册,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修正;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是否按期实施,是否按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等应急演练。(督查牵头部门:保卫处)
3、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重点检查本部门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锁闭封堵和杂物堵塞;室内消火栓有无杂物遮挡、附件是否齐全、供水是否正常;烟感、喷淋、通风窗道有无杂物遮挡等现象。(督查牵头部门:保卫处)
4、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贮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本部门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剩、耗、收、验等是否有专人记录、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各实验室存放的化学危险品是否做到了存量合理、摆放整齐、数量明晰、记录详实,无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现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贮存库的防洪涝、防雷电、防中毒爆炸、防盗措施是否齐全有效,贮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区、间距科学;是否有防止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源非法外流的管理措施,有应对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应急人员、专用物资和预案。检查有无未经集团职能部门审批,违规开展易燃易爆实验、试验、生产的行为;检查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是否能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定时处理。(督查牵头部门:教务处、各系)
5、电源线路和用电设备安全状况。检查室内外供电线路、用电设备有无陈旧老化、绝缘破损、过载保护失效、超负荷使用等不安全情况,各种用电设备的负荷是否在线路安全容许范围内,陈旧老化的电缆、电网等供电设施是否及时更新更换,电源线路是否存在不固定、不穿管保护、随意拉接、沿地铺设、近邻紧靠易燃物的现象;检查各类用电设备是否落实了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措施;检查设备安全防护器具、附件是否完好有效,应急处置危险、危害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督查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资产处)
6、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检查楼道、楼梯护栏是否牢固,楼梯内的照明设施是否完好,上下楼通道数量和宽度是否能满足学生人数需要;检查锅炉、电梯、燃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教室、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学生宿舍和教师集体公寓,要坚决取缔违章用火用电现象,要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督查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学生处)
7、房屋安全情况。检查各建筑物房屋结构是否存在开裂、倾斜、下沉,外墙装饰装潢材料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危房是否进行了维修加固,有无D级危房仍在使用,有无建筑物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损害的危险。(督查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资产处)
8、交通安全情况。检查院内道路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是否完善。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或租用报废车、拼装车接送师生和校内物资运输,租用的接送师生机动车辆、集团接送车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超载现象。(督查牵头部门:保卫处)
9、饮用水源、食品安全情况。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辅料进入食堂加工或销售的情况;检查食堂操作间、开水房等重点部位人员外来出入管理、防投毒、防破坏的措施落实情况。要坚决杜绝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进入食堂加工、销售。(督查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卫生所)
10、集体活动安全保障情况。重点检查大型活动是否提前报批,学生实习实训、勤工俭学、文艺晚会等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是否严密,安全保障条件是否落实,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决不允许学生参与或从事危及人身安全的各项活动和工作。(督查牵头部门:学生处、院团委、教务处、各系、成教院)
11、集团及周边环境安全。协调属地政府、综治、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检查集团周边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治理工作。(督查牵头部门:党办、院办、保卫处)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检查是否按照集团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利用流动字幕、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涉院涉生黑恶犯罪;师生中是否存在非法“校园贷”、中小学生欺凌、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和现象;是否指定联络员,并建立台帐登记及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扫黑除恶办公室。(督查牵头部门:保卫处)
三、检查方式
集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承担起安全工作大检查的主体责任,尤其是要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由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有关人员参加的排查整治工作组,集中力量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
(一)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27日至9月26日)。各部门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师生,制定实施方案,对照大检查具体内容,全面开展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彻底自查自改。并且自查自改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必须按照“落实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时间进度、落实整改责任人”的“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改,确保隐患不上交;必须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进行审核签字,并按时间节点及时向集团有关部门上报。
(二)深入检查、严格督查(9月27日至10月10日)。各督查牵头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检查内容,自行制定检查表,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事项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的每一项隐患,都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跟踪督促隐患所在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10月11日至20日)。各部门要对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立即按照本《通知》要求,动员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2、严格排查,限期整治。在排查整治中,各部门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新发现和久拖未改的每一个安全隐患,要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和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定进度,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薄弱的,要加大安全投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对自身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书面整改方案上报,同时要采取严密的防控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详细记录排查整治情况。
3、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扫黑险恶等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安全工作大检查和其它专项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排查、同治理,确保各项工作都取得实效。
4、认真总结,畅通信息。为及时掌握和反馈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请各部门于8月31日前,将本部门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安全保卫处;10月15日前,各部门要全面总结安全工作大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并附《安全工作大检查排查整改清单》(附件)报送至安全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工作大检查排查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