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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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职责范围

发布日期:2018-12-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根据集团要求和公安部门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拟定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安全知识等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或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负责集团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院领导检查验收校园治安、消防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集团的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制定“五管”要害部门(部位)安全防范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教学、科研、生活区及场所的治安秩序。调解治安纠纷。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五、积极开展政治保卫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搜集掌握各种动态信息,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制定侦察计划;强化重点对象监控。

六、负责集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外事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和来宾的安全。

七、负责集团的消防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集团实际,制定灭火防火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隐患。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人员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八、负责校内教职工集体户、学生户口及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师生员工的身份证办理以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