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搞好院内治安防治,搞好“四防”工作。
二、以防为主,严打各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追查一般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及兄弟单位的协查案件。
三、深入基层,做好有关人员的调查摸底,掌握“三类”人员的动态。做好后进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四、检查、督促基层“综合治理”的落实情况。
五、遵守公安保卫守则、不徇私情、秉公办案。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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