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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公文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2-1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使我院党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公文是集团党委和行政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党政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院办)是集团党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集团党群部门、各系部、处室等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 集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公文处理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检查和领导。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 集团各部门应当根据其隶属关系、职权范围、发文目的以及公文内容、行文关系等,正确选用公文种类。适用于我院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活动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二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

    (三)通告适用于集团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基层党组织、下级单位的公文,要求基层党组织、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干部。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院内各部门、基层党组织的请示事项。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请求批准或答复有关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七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部分组成。

    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

    (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二)公文书写形式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黑体“一、”,第二层为楷体“(一)”,第三层、第四层为仿宋体“1.”“(1)”。 规章制度中依次为章、节、条、款等。

    (三)字体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四)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五)信函式公文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六)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置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七)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发文机关制作公文时使用的、规范板式的文件版头,通常称“文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我院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有七种,集团各部门代字及字样统一规定如下:

    1.“中共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委员会文件”号

    办文部门

    部门代字

    党委办公室

    晋旅院党字

    2.“中共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号

    办文部门

    部门代字

    纪检监察室

    晋旅院纪字

    3.“共青团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委员会文件”号

    办文部门

    部门代字

    院团委

    晋旅院团字

    院团委

    晋旅院团便字

    4.“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文件”号

    办文部门

    部门代字

    院长办公室

    晋旅院办字

    5.“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工会委员会文件”号

    办文部门

    部门代字

    院工会

    晋旅院工字

    6.“中共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委员会”便函号

    办文部门

    便函号

    党委办公室

    晋旅院党便函

    党委办公室

    晋旅院党便字

    7.“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便函号

    办文部门

    便函号

    院长办公室

    晋旅院办便函

    院长办公室

    晋旅院办便字

    (八)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之下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九)签发人

    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mm 

    (十)文标题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构成。院内下发文时,可略去集团名称。除规章制度、批转或转发的公文标题等加书名号外,一般公文标题中不用标点符号。一般用3号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一行位置,需要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梯形或菱形排布。

    (十一)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对院内行文,如涉及全校各个单位和部门,主送机关全部为“各系部、处室”的统称。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并加全角冒号。

    (十二)公文正文

    公文正文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十三)附件说明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需回行时,与上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十四)发文机关署名

    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五)成文日期

    成文时间是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十六)印章

    公文应当加盖印章。以集团党政名义制发的公文,使用“中共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委员会”“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印章。以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使用与部门名称一致的印章。

    单一部门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mm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十七)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应当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十八)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发送。“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十九)公开属性

    公文公开类型应在成文日期左下角、版记左上方标注。公开类型依据集团有关规定确定

    (二十)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是指发给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二十一)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二十二)页码

    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第八条 公文的版式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国家标准执行。

    第九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一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同时主送其他上级机关和上级机关的某个部门;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或部门阅知,可以抄送。

    校内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校党委、行政同意或授权。

    学校内属于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

    第十二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多头报送,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也不得抄送个人。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能时,应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又必须处理时,应在请示中写明。“请示”还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三条 为保持集团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集团内部要精简文件。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十四条 发文办理是指以集团和各部门以集团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十五条 以集团党委或行政名义上报和下发的综合性文件由党办、院办负责拟稿;以集团名义报出或下发的内容属各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文件由职能部门负责拟稿;内容涉及几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拟稿、会签。

    第十六条 草拟,是发文的第一道程序,按照发文内容不同,草拟公文的主办部门不同。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集团的职责权限。情况确实,观点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二)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三)拟制紧急公文,应当说明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四)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第十七条 审核,会签。

    (一)部门以党委或集团名义制发的公文,先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交集团党办或院办进行核稿。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集团党办或院办可将文稿退回拟稿部门进行修改。

    (二)凡涉及几个部门工作的院级公文,先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再送集团党办或院办进行核稿。不得将意见不一致的文稿提交院领导签发。

    第十八条 公文签发。

    经集团党办或院办核稿后经分管院领导会签后呈送党委书记或院长签发,签发人应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文稿一经签发,一般不准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重新核稿,并报原签发领导审定。

    第十九条 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公文的缮印有办理部门负责。文件打印稿经拟稿人复核无误后,进行印制,加盖公章,交学校综合档案室2份正式文件存档,登记,分发。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二十条 收文办理指集团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分送、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二十一条 外来文件由集团党办或院办签收、启封、登记后。

    填写“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文件传阅批办卡片”,由党办或院办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党委书记或院长阅批,并按批办意见分送有关院领导或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

    第二十三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七章  公文归档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集团档案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二十五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由校内各部门进行整理(立卷),定期向集团档案部门移交。

    第二十六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二十七条 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部门名称、翻印日期和份数;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部门公章,视同正式公文管理。

    第八章  附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党办和院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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