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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9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根据《十大澳门信誉网赌排名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现就2018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原则;

    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组织机构

    1、考核工作领导组

      长:郑子全

    副组长:何乔锁

      员:赵贤松  王碧波  李双喜      于军汉

    2、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三、考核对象

    各系部、处室现任在职副处级领导干部(名单见附件)。

    四、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主要考核政治立场、党性修养、思想品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团结协作、事业心、责任心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勤:主要考核勤奋敬业、工作态度、劳动纪律等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科学决策、规范管理、获取成果奖励、政治责任、抓基层党建、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三基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

    5、廉:主要考核履行廉政责任制情况及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等情况。

    五、考核程序

    1、中层干部根据考核的主要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本年度工作要点,撰写个人年度述职报告。重点突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勤政廉政、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于12月5日前同述职报告电子版一起交党办,邮箱:lyxydb@163.com。

    2、由党办牵头,各党总支(支部)具体组织,分别对中层干部在本部门范围内或职能相近部门中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时间要报考核工作办公室,由考核办派人参加,并协助做好测评表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3、由党办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4、由党办组织,分管领导和考核工作领导组对中层干部进行领导综合测评。

    5、在三次不同范围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评分体系,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工作纪律和监督

    凡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须严格执行考核程序,遵守考核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工作实施全程有效监督,对考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考核工作说明

    1、测评打分原则。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考核测评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杜绝测评工作中“人情分”、“关系分”,结合工作实际,考核测评打分超过95分或低于50分的需要说明打分依据和理由,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效分,不计入测评总分。同时,在统计全体教职工大会民主测评结果时,每位中层干部测评得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再计算总分和平均分。

    2、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把关。有违规违纪违法情况,落实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干部(由纪检监察室把关);集团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不力,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的干部(由院办公室把关);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干部(由党委办公室把关);综合治理量化考核不合格的干部(由综治办把关),考核不得评优,一般视情况严重程度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的处理。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的,经院党委研究后,根据情况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4、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干部考核。结合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才能评优。

    5、优秀比例。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为15%左右。

     

    附件:中层干部考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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